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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与舞蹈学院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价信息反馈机制

建立完善的教学管理组织机构,成立了院长为组长、主管教学工作副院长为副组长、相关职能部门领导和各系主任为成员的教学质量建设领导小组。围绕学校培养目标,抓好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两大课堂,关注教学环节质量标准制定、教学过程实施与监控和教学效果三个重要环节,落实信息搜集反馈、三级听课、质量检查、教学质量评估、全员监控等措施,形成了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的质量监控体系,保证了教学质量监控的有效实施。

一、教学质量监控机制

为提高音乐学专业教学质量,艺术系建立了严格的教学质量监控机制。教学质量监控分为系级、教研室和各班学生信息员三个层次,各级主要职责如下:

(一)教研室监控机制

1.在教研室主任的领导下,按照系领导班子工作部署开展教学工作。

2.加强专业课程建设,负责教学日历、教学大纲、课程简介的编写。组织教研室教师集体备课,组织公开课、同行听课等。

3.监控每位任课教师授课进度、授课质量等。

4.监控教材遴选工作。

5.负责组织制订本专业长期发展规划及近期发展计划,提出本专业切实可行的建设与改革方案和措施。

6.负责组织制定本专业培养计划,及时了解和掌握本专业的发展状况,能根据学科发展趋势与时俱进,不断完善和优化课程体系。

7.严格按照学院有关文件规定安排好毕业论文的工作,包括布置毕业论文,审核毕业论文选题,全程组织监控整个毕业论文环节,保证毕业论文质量。

(二)各班学生信息员监控机制

各班级指定一名教学信息员,负责记录每学期各课程教师的上课情况,监督教师教风、评价教师教学水平、反馈学生合理化建议、反馈学生的学风。

二、教学质量监控措施

(一)建立严格的教学管理规章制度

南宁师范大学音乐与舞蹈学院将教学管理方面的文件进行反复修改论证、整理,编辑印刷了《南宁师范大学音乐与舞蹈学院管理文件汇编》。近年来,又根据新的情况,对教学文件的许多条款进行了修订和补充,使之更加完善。教学管理文件内容详细,规章制度齐全,构建了完整的教学管理制度,使教学管理做到有章可循,有据可依。同时艺术系结合专业教学的实际特点和每学期的工作要点,也制定了一系列的补充和实施意见。

(二)建立健全严格的教学质量保障监控制度

教学质量是教学的生命所在,为保证教学质量,建立了严格的教学质量保障与监督体系。主要教学环节(包括课堂教学和实践)质量标准比较完善、合理,体现出我校本科教学的水平和层次,执行严格。教学过程实行有效的动态监控,教学秩序稳定,教学质量保证。

(三)建立了教学督导制度

聘请有多年高校教学经验、认真负责、工作热情的退休老教授覃国伟、黄玲等担当南宁师范大学音乐与舞蹈学院教学督导。教学督导实行全员集中听课,并定期检查教学大纲、教学日历、教案、考试试卷、记分册等教学文件,参加教研室活动,指导青年教师的教学工作等。

(四)建立学生信息员制度

教学主任定期召开学生信息员会议,听取学生对专业教师教学反馈意见和对学校教学管理活动的建议,让学生信息员直接参与教学管理过程。

(五)建立学生评教制度

每学期期末,都要让学生对本学期为本班任课所有教师的教学情况进行民意测评,对学生满意率高的教师组织经验交流,对学生满意率低的教师限期整改,情节严重者直接解聘。

(六)建立听课制度

实行系主任、教学主任、教研室主任、专任教师听课制度,规定不同听课任务,严格执行听课计划并随时检查听课情况。

(七)教研活动制度

通过各种形式的教研室活动配合音乐与舞蹈学院做好教学质量检查和教师教学情况总结。定期召开师生教学座谈会,定期进行检查性听课,组织观摩教学,不断完善课程体系,及时更新教学内容和方法,组织教学交流经验,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和教师教学水平。

三、教学质量监控的实施情况

(一)强化教学管理制度的执行力,保障教学管理制度有效施行

学院协同艺术系定期检查教学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每学期都对教学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中期、期末检查,认真记录并综合评定。评定结果作为院系教学工作质量测评、绩效考核以及教师评选教学带头人、教学骨干、晋职、评优等方面的重要依据。

(二)培养方案的制定和培养计划实施

学院根据人才培养质量标准和评价体系,每学年总结在人才培养过程中的成果经验和问题。并结合专业建设发展和新时期专业人才培养的要求,适时的提出修改人才培养方案。人才培养方案的修改,结合人才培养质量评价体系的要求组织相关专家和用人单位进行论证,制定新的培养方案。教学计划实施过程中,教务处和教改中心全程监控,若有部分课程开课学期的调整,必须向教务职能部门备案方可。

(三)课堂教学环节的监控的实施

为确保各项教学管理规章制度落到实处,学校通过教学检查、学生座谈会、教师座谈会、教师评学、学生评教等方式对教学质量信息进行搜集反馈;督导员通过听课、参加教研活动等了解教师教学质量的实际情况;系教学办公室监督教师授课情况、评价教师的教学水平、反馈学生对教学改革的合理化建议;教务处对有关教学检查评价结果、督导员听课意见以及学生的教学改革建议等情况向师生及时通报、反馈、并提出整改措施。坚持多种形式的教学质量检查。教学质量检查作为教学管理的一项基本制度,在我校已经规范化、制度化和多样化。从检查主体看,有学校检查、系检查和教师自查等;从检查内容看,有教学秩序检查、毕业论文检查、考试检查、试卷检查、实习情况检查、实验教学检查、教学准备情况检查、教案检查、教研活动情况检查等;从检查过程看,有期初检查、期中检查、期末检查、学年检查。学校通过多种形式的教学质量检查,及时发现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促进了教学质量的稳步提高。

(四)实践教学环节的监控的实施

每学期一次的社会实践周、每学期3 次的专业见习、专业采风考察、专业实习等各个实践教学环节,都有详尽的实施方案和具体要求。教务职能部门和音乐与舞蹈学院分别对其实施监控,而且监控其实施的情况。

(五)考试环节的监控的实施

音乐与舞蹈学院专业课程分理论课程和实践性课程。理论课程由系理论命题小组统一命题,教考分离。教务处统一组织学生参加期末理论考试,考场安排合理、考试纪律严格,阅卷有统一的标准答案。实践性课程考试平时成绩由任课教师根据学生的平时表现核定,综合性成绩由教研室主任组织相关专业教师集体评定。教务职能部门和教学督导对考试命题、考试安排、考场纪律、试卷评阅等过程进行监督,并组织专家对试卷进行检查分析。

(六)毕业论文教学环节的监控的实施

毕业论文的监控注重过程管理。从选题、教师指导、学生完成设计质量、答辩及成绩评定、毕业论文归档等各个环节都实施监控。首先,要求指导毕业论文教师将设计题目、基本要求和所需基本条件准备好,在第五学期11月中旬前布置;其次,由学生选择题目和指导师;最后教师和学生互相确认,完成选题。指导教师必须对学生在完 成毕业论文阶段的研究活动全面负责,同时要求教导教师为学生制定 指导计划和指导纲要、掌握毕业论文完成的进度、定期对学生实行个别指导、认真审查学生毕业论文的错误、督促学生改正、毕业论文完 成后教师要给出评审意见。专业学生必须按照毕业论文规定、在毕业 指导教师的指导下,独立完成毕业论文,不得弄虚作假或抄袭他人成果,同时必须定时向指导教师汇报毕业论文的完成情况。毕业论文完 成后,学生必须参加毕业论文答辩。答辩不及格的学生不能按期毕业,可以给予第二次答辩的机会。毕业论文归档内容也有严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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