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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与舞蹈学院2023年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方案

根据学校《关于做好我校2023年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精神,遵照《南宁师范大学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生学籍管理细则》(南师教字〔2019〕84 号)和《南宁师范大学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生转 专业管理规定》(2022年4 修订)的相关规定;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提升本科教学质量,营造有利于学生成才的学习环境,提供更多的自主选择和发展途径,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结合学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申请转专业的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必须满足学校《南宁师范大学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生学籍管理细则》(南师教字〔2019〕84 号)和 《南宁师范大学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生转专业管理规定》(2022年4月修订)的相关文件要求;学院将按照《南宁师范大学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生学籍管理细则》(南师教字〔2019〕84 号)和《南宁师范大学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生转专业管理规定》(2022年5月修订)的相关文件要求,以及教务处下发的《关于做好2022年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要求,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做好相关工作。

二、申请转专业的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必须参加学院组织的相关审核或考核。由学院转专业工作小组对申请人进行审核和考核。

转专业工作小组组成

组 长: 黄妙秋

副组长:唐文生

成 员:龙学禧 王韦 黄卡旋 李海革 王海杉 廖东生

三、拟申请转入我院各专业的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须参加我学院组织面试考核。面试考察学生的专业基本功及专业综合素质。

四、考核方式:专业面试。由音乐与舞蹈学院学生转专业考核专家小组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进行统一面试,给出面试成绩及综合评价。

五、考核内容:主项展示、专业基础技能展示

(一)音乐学专业考核内容:

1.主项:声乐演唱或器乐演奏。要求自选作品一首进行演唱或演奏。展示时间 3-5 分钟。

2.专业基本技能:视唱练耳。要求自选简谱试题或五线谱试题进行划拍视谱演唱、模唱 2/4 拍的 8 小节节奏。

(二)舞蹈学专业考核内容:

1.主项:自选舞蹈小品展示。舞种不限、展示时间 3-5 分钟。

2.专业基本技能:舞蹈基本功

六、评分标准

(一)音乐学评分标准

1.声乐测试评分标准(60 分)

(1)专业条件好,演唱方法正确。音准好、节奏准确、吐字清楚,能准确地掌握作品的风格,具有很强的艺术表现力,能很好地演唱较高难度的曲目。(54 分以上)

(2)专业条件好,演唱方法正确。音准好、节奏准确、吐字清楚,能较准确地掌握作品的风格,具有较强的艺术表现力,能演唱有一定难度的曲目。(48-53 分)

(3)专业条件较好,演唱方法基本正确。音准好、节奏较准确、吐字较清楚,能基本掌握作品的风格,有一定的演唱基础和艺术表现力,能演唱一般难度的曲目。(42-47 分)3

(4)专业条件一般。音准较差、节奏不够准确、吐字不太清楚,掌握作品的风格较差,表现力一般,曲目难度一般。(36-41 分)

(5)专业条件差,演唱方法不正确。音准差、节奏不准确、吐字不清楚,未能掌握作品的风格,作品演唱不完整,演唱曲目较简单。(35 分以下)

2.器乐测试评分标准(60 分)

(1)曲目难度大,演奏技巧娴熟,风格把握准确,艺术处理细腻,具有很好的音乐表现力。(54 分以上)

(2)曲目难度较大,演奏技巧熟练,风格把握和艺术处理基本准确,具有较好的音乐表现力。(48-53 分)

(3)曲目有一定难度,演奏方法正确,作品处理及演奏基本完整。 (42-47 分)

(4)作品演奏完整,方法基本正确,音准、节奏基本准确,无明显失误。(36-41 分)

(5)或音准,或节奏及作品完整性表现等方面有严重失误。(36 分以下)

另:看谱演奏扣 5 分(在总分中扣除)。

3.视唱练耳测试评分标准(40 分)

(1)音高、节奏准确,视唱(模唱)完整流畅,音乐表现力强。(36分以上)

(2)音高、节奏较准确,视唱(模唱)较为完整流畅,音乐表现力较强。(32-35 分)

(3)音高、节奏基本准确,视唱(模唱)基本完整流畅,音乐表现力一般。(28-31 分)

(4)音高、节奏不够准确,视唱(模唱)不够完整流畅,音乐表现力较差。(24-27 分)

(5)音高、节奏不准确,视唱(模唱)不完整流畅,无音乐表现力。(24 分以下)

另:未视唱(模唱)者记零分。

1.基本功(满分 40 分)

(1)专业条件好,有很好的柔韧性,能够完成难度较高的技术技巧。(36 分以上)

(2)专业条件较好,有较好的柔韧性,能够完成一定难度的技术技巧。(32-35 分)

(3)专业条件一般,柔韧性一般,技术技巧能力一般。(28-31 分)

(4)专业条件较差,柔韧性较差,技术技巧能力较差。(24-27 分)

(5)不具备专业条件,柔韧性差,无技术技巧能力。(23 分以下)

2.自选舞蹈(满分 60 分)

(1)风格韵律把握准确,舞姿优美、动作流畅,表现力强。(54 分以上)

(2)风格韵律把握较好,动作协调自如,表现力较强。(48-53 分)

(3)风格韵律把握一般,动作规范一般,表现力一般。(42-47 分)

(4)风格韵律把握较差,动作规范较差,表现力较差。(36-41 分)

(5)风格韵律把握差,动作不规范,表现力差。(35 分以下)

申请转入我院的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的考核成绩计算办法:音乐学专业考核成绩=主项成绩+专业基础技能成绩;舞蹈学专业成绩=基本功成绩+自选舞蹈成绩。考核成绩必须达到(含)75 分以上。考核结果经过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形成是否接收的具体意见。学院将按照学校的规定和要求,对拟同意转入的学生,上报学校教务处,由教务处统一向全校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审批。

七、各专业拟接收名额及考核时间地点

序号

专业

拟接收人数

1

音乐学

5

2

舞蹈学

5

考核时间地点待报名人数确定后另行通知。

八、咨询联系方式

咨询人员:唐文生

咨询地址:音乐与舞蹈楼 A3003

咨询电话: 0771-6095743

音乐与舞蹈学院

2023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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